Saturday, February 22, 2014

華人華語 怨東怨西

三、
“多說華語,少說方言”相信是很多人的“童年回憶”之一。記得讀小學時,校方刻意把這句話製成海報,和其他格言並列,張貼在學校各個轉角的柱子上。格言皆有導人向善的真意,天真爛漫的小孩循此道理,格言裡要我們少說的方言,必然是不好的東西了。所以我們開開心心地學華語,在學校裡排斥方言。在學校裡說方言的,必定是壞學生。
有了華語之後,更上一層樓,我們還有“標準華語”。電視上的新聞播報,學校裡的講故事比賽、演講比賽等等,講的不只是華語,還是“標準的華語”。我參加過這些比賽,後來覺得“標準的華語”音調太噁心,過不了自己那關,遂退出“標準華語壇”,按住噁心做聽眾。
那時心裡有兩個互相衝突的想法:一、那並不是標準的華語:北京那裡的人(不是考古發現的原始人“北京人”)說的可不是那樣的!他們所謂的“標準”不標準;二、語言沒有標準性,語言只有地方性。生而為馬來西亞人,我們就說我們的華語,用我們的腔調,用我們的語法,用我們的用詞,沒有“標準華語”這回事。那是一種身份象徵,也是一種身份認同。
抱著這兩種想法,一方面,看本地華語電視節目時我常常會有很多批評進而憤怒轉台;另一方面,對那些到台灣留學後帶回一嘴台灣腔的人就是一臉不屑,好像他們出賣了自己的身份,看待他們如叛徒。
現在回想,那當然是很憤青的想法了。
受過教育的我們(小學、中學、大學),在怨東怨西之前,應該要問——事事皆問——“為什麼”!這是一個看事情比較可取的角度。馬來西亞人習慣用價值觀——即“應不應該”——來看事情,我認為這是我們社會比較悲哀的一面。用價值觀來看待事情,結果是很多事情沒有討論的餘地,因為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各打五十大板?你就想!我是校長,你是學生,你敢罰我五十大板!?
回說語言問題。本地華語節目的問題是個表象,留台人帶回了揮之不去的台灣腔,也是個表象。為什麼我們不能以“南洋腔”在台灣闖天下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想當然耳,是語言的基本功能——溝通使然。台灣人不熟悉我們的腔調,我們故而配合之。這一個理由很有說服力,可是我們要進一步看,為什麼留台回馬後,台灣腔依然揮之不去呢?語言優劣立見高下!
餘下來的一些問題,不如看官和我一起討論討論吧——
為什麼華語教育搞了那麼多年,似乎外國任何一片土地上的人(包括大陸台灣香港)都不知道這片土地上有近千萬口說華語的華人呢?
獨中堅持母語教育,可是我們的母語為什麼是“華語”呢?為什麼不是我們母親說的福建話、廣東話還是潮州話呢?
會說華語,是不是就能保住民族的根本呢?我們民族的根本,又是什麼呢?認“華語”為母語,保住的會是根本嗎?


新年回家有感·之二

Friday, February 14, 2014

青天白雲 去舊迎新

趁著農曆新年又回了一趟家。時光飛逝,這是我第三年回家過的年了。不知道是自己感官變得敏銳了(敏感!?),還是從前只是個不關心周遭人事物的小孩,這次回家,感觸良多。分四點說說吧:環境、學校、語言、經濟。不是什麼分析文章,只是日記式的分享。

一、

馬來西亞的天空,真的很美。這裡說的“天空”,不是文藝氾濫下指的空泛的夢想啊未來啊發展啊空間啊。天空就是天空,湛藍色的天空,清楚的白雲。

很多時候,白雲少,天空是一整片藍色的。很美很美,賞美的代價是猛烈無情的太陽,可能曬傷灼傷不說,天氣熱到~才是最痛苦的。

另外有的時候,白雲湧現,呈現了各種各樣不同的型態。以前地理課本讀過一些,什麼層雲卷雲積雲,記不起了。科學術語不精彩,我總覺得天空是上帝的畫板,雲彩皆其畫料也。

能夠欣賞上帝的畫作,是祂對馬來西亞土地上的子民的恩賜了吧。這趟不回家也沒發現,香港的天空景象,和馬來西亞是倒轉過來的:馬來西亞只因偶爾印尼火山爆發或是燒芭飄來煙霾,讓人看不見青天白雲;香港是天天活在霧霾(港府謊稱其為“煙霞”,貽笑大方矣)底下,只因偶爾吹來的季候風才讓青天重見。

在這一點上,我是以身為一個馬來西亞人深感自豪的。

香港的地貌多樣,她的山地和海岸是令很多愛好大自然旅遊的人著迷的。西貢那裡還有個地質公園,也是地理課本上讀過的各種由海水侵蝕而產生的地貌在那裡有機會一一遊覽。郊遊、出海,是在香港可以盡享的兩大人間快事。

所以,我也愛香港。

二、

日新獨中又“砍”舊迎新了——敬愛樓邊上原來種著的一整排大王椰子樹,被砍掉了(或是移植他處,不詳),換植黃花樹。可是,面對面的勤樸樓,其邊上的椰子樹仍在(相信離遭砍伐之期亦不久矣)。

椰子樹被砍掉的原因,不詳。有沒有需要,也不詳。我不是要批評,但我覺得校方需要給個交代。題材不錯,《日新時代》的校記們不妨做個深入報導。

比起看似永遠都修不好的道路,日新獨中的變化,雖不及“日新”,離“月異”卻不遠了。


新年回家有感·之一

Friday, January 24, 2014

專心致志出特刊 文風既斷精神安在

二、

以上為學記社成立宏觀之因,如下轉談微觀之人、事、物。學記社的第一任指導老師,是陳強華老師。如上所述,陳強華是日新精神的中流砥柱,《向日葵》由他草創,王德志張瑋栩趙少傑等以上提到的人都是他的學生。我也是他的學生。

2007年他創辦了《日新時代》,以之取代傳統校聞。我那時已開始為《日新時代》採訪、撰稿。2008年,由我們一批學記負責的採訪工作日漸吃重,而學記們各個都有所屬學會,無法致力於文稿的撰寫及刊物的編輯。當時有志於專心致志在出版處大幹一場的幾位同學就聚在了一起,徵得強華老師應允,成立了日新學記社。

學記社成立之初,只有六名成員,分別為馮杏寧、吳安琪、陳泋彤、王婕瑜、葉福炎和我。後來加入的還有陳馨儀、謝忠潤、林佩儀等。學記社主要的工作還在校聞——《日新時代》的編輯。如開篇所述,是先有《日新時代》才有“日新學記社”,而成立了日新學記社之後的《日新時代》是否辦得比之前更好,有待論者評價。

有一點可以肯定:要是沒有學記社的成立,我們不會有時間籌備《日新時代》特刊號——《放學過後》,而這本小小的只有三十二版的刊物,更在2010年為學校贏得了連續第五次的“全國中學生華文刊物觀摩賽”——我們稱為“學海杯”的——總冠軍。
此冠軍之作小而精,在學海杯歷史上應傳為一時佳話吧!

三、

我在2010年畢業,強華老師也在該年離職,日新學記社由新老師李燕菁接手。此後日新學記社的事物我甚少插手,學記社的發展,我知之甚少,所以餘下的篇章該由後之來者補上,我不便多言。我可以補充的,是學記社成立之前學校出版事業的一些發展。

2005年入學,那時不知道陳強華——他九十年代開始在日新獨中教學,後來到韓江學院任教,是2007年才重返日新的。可是,日新獨中的文風並沒有因為他的離職而終止,可以分三點說明——(一)班刊比賽照樣年年舉辦,“向日葵文學獎”照樣吸引得來學生佳作。散文、新詩、小說,發掘了不少能文善寫的學生;(二)校聞由陳逸楓老師主持,她帶領一班小學記打理校聞,輔以黃思聰老師和許志明老師的協助,成果亦可謂井井有條、不過不失;(三)其時身兼學生記者的張恆毅和胡嘉威,在盧榮成老師的傾力支持下,自發創辦了《盜火人》雜誌,可以看為山腳下人文種籽開出的花朵!

上文的要旨,是我們不要誇大任何一個人的影響,如強華老師不在日新的期間,文風依然鼎盛。客觀地看,維持文風以至於那所謂“日新精神”的,不只陳強華一人,還有其他老師的配合,更有校長的大力推動、學校整體辦學方針的導向,最後還要有樂而為之的學生。不可忽略的,當然還有董事會的信任——放手讓能者大幹一場!

近年來日新獨中的人事變動如驚雷電掣——陳強華的離職、教師的奔走、校友的離散、校長的替任——這會不會導致日新精神的沉淪呢?不需辯駁,2012年學海杯的全軍覆沒是反映著山腳下那股文風飄散的明證。文風既散,日新精神能否找到另一個表現的形式,是個疑問。

回校走一圈,心裡會有一個譜:歷史,已告訴我們答案。

日新學記社的來龍去脈·二之二

Thursday, January 23, 2014

學記社重傳承 日新精神塑文風

一、
日新學記社成立於2009年,可是日新的學記(學生記者)並不是2009年後才出現的。學記社創立之初主要的工作是校聞——《日新時代》的編撰,而《日新時代》是在學記社成立以前就創刊的。從以上兩點可見,學記社的宗旨,在於“傳承”,不在於“創新”。
日新學記社要傳承的,是一種精神,我謂之“日新精神”。日新精神的形成經年累月,跨過了一個世紀。其支柱為跨時代的日新獨中上下師生,一些今天還在山腳下任教職。而其中流砥柱者,是一位已經離任的老師,他是陳強華老師。
堅持“學記社”要以“日新”二字入名,原因正是在於日新精神的傳承。“日新精神”之獨特,縱觀全馬獨中,皆無法找到可以比擬的對象。概括言之,日新精神注重的是人文素養:學習待人處事、提升個人修養在先,學業成績為次;育人在先,教書為次。看深一層,是人格塑造在先,論排名先後為次。與大多數學校不同:日新獨中的學生,善者品學兼優;壞極尚懂分寸、尊師重道。
日新精神的存在,營造了不一樣的校園氛圍,而這非一般的校風,促長了鼎盛一時的文風!九十年代,山腳下長出了《向日葵》雙月刊,班刊亦開始盛行。曾經參與這些刊物的同學(我們應該稱為“學長”),後來都有驕人成就,如現已家喻戶曉的平旦漫畫作者王德志、任知名雜誌編輯的張瑋栩、加入過大牌電影製作團隊的盧佛寶和黃麗菁、已經出版三本書的林韋地、為人師表的趙少傑和許志明,等等、等等。想知道他們的中學故事,可以翻看早期的《日新時代》。日新學記社矢志傳承的,就是如上所述的日新精神。
然而,日新精神的形成,是自上而下的。前校長羅紹英懷抱一身教育理想,且慧眼識才、禮賢下士,為山腳下的獨中吸納和栽培了不少師資人才;續任的前校長莊琇鳳由羅前校長一手栽培,兼懷深遠抱負與獨到見解,把日新獨中提升到另一個層次。兩任校長成就的一片沃土,現由陳奇傑校長替耕。
健全的公司制度,是擁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這樣才可以避免利益衝突,所謂agency problem是也。撇開獨中的產權制度不論,自上而下的含義,不只是校長(上)的辦學方針(下);董事會若是插手干預學校行政,所謂的自上而下,就是以董事會為上,學校師生為下了。從莊前校長在任之末到陳奇傑校長續任至今,董事會的干預彰彰明甚。
原則上,這干預可以帶來積極效果,也可能帶來負面影響。公司總裁充其量是董事局的僱員,去留皆由老闆(董事局)話事。總裁保住飯碗的最佳辦法,是盡力滿足董事局成員胃口,所謂maximize shareholders wealth是也。這干預的好壞,我們不能以價值觀去判斷,也不能從意圖去衡量,而是要從其結果作評斷。
辦學不同做生意,更何況我們辦的是與民族命脈一脈相承的獨立中學!?如果我們同意辦學如同做生意,我們就必須接受以上的定義——那是下至目不識丁上至達官貴人都不能接受的辦學準則!

日新學記社的來龍去脈·二之一

Friday, November 15, 2013

天堂與上帝

李偉奕(城大的學長)在其臉書專頁【小李飛刀】上寫了一篇題為《這裡不是天堂》的短文,“小”力批評了馬來西亞社會又要福利又抗拒加稅的矛盾現象。讀後有感,補充如下:

“天堂”這個形容,是要有個萬能的上帝在那裡坐鎮的。

打從獨立那天起,我們的政府就被賦予了充當上帝的寄望。

五十六年過去了,我們看到了什麼呢?

我們看到這一個“上帝”不是萬能的;不是萬能的還能算是上帝嗎?

那層寄望根深柢固,不管它多麼不濟,它還是上帝。

不同的,是大家開始覺得原來這個上帝是可以用另一個上帝來替換的

嗚呼,人是人,政府也是人,人世間沒有上帝。

在人世間寄望上帝的存在,是癡人說夢。

馬來西亞不是天堂,也不在地上,是漂浮在半空中的奇怪的人間。

學長原文轉載:<這裡不是天堂> > https://www.facebook.com/wylee91/posts/306917922782536

常識告訴我,政府的任何支出都要有收入來支持。 而政府的收入,其實就是稅收。
明年度政府財政預算出爐,說要改稅制,因6%消費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能充實國庫,增加政府收入。
換句話說,政府要加稅了。 而加稅,自然是因為錢不夠用,政府的花費開銷越來越多,越來越大,要入不敷出了。
政府花人民的錢,如果物有所值,我們也無話可說。 但歷史告訴我們,政府花錢,永遠是貨不對版; 派錢,也永遠是派的多,人民收到的少。 
金彈銀彈滿天飛,灑滿地,但落入平民百姓袋中的,碎金碎銀而已。
所以二十世紀的經濟學天才M.Friedman(1912-2006)在生時,主張修改憲法,限制政府支出。只為強迫政府少花錢,他費盡心力。 後來見減支不成,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支持減稅,讓政府沒錢; 沒錢,你就不會亂花。
今天政府花錢派錢,人人嫌少嫌不夠,一陣破口大罵。 但政府沒錢,無奈之下,一面減支(津貼少了)一面增稅(消費稅來了),又一陣破口大罵。
大佬,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政府減稅,我們就要下決心支持政府減支。 不想出錢,卻想這個免費,那個低收費,可能嗎? 
那些見政府花錢派錢拍手叫好,見政府增稅又破口大罵的,不是很奇怪嗎?
誒,你以為這裡是天堂啊。

Tuesday, July 30, 2013

關於《爛泥》——也說馬華詩人抄襲事件

華人世界經濟學第一把交椅張五常(Steven  N. S. Cheung)在其《中國的通貨膨脹》中提到他受二十世紀經濟學巨擘佛利民(M. Friedman,不是寫暢銷書那位T. Friedman)對通貨膨脹的定義寫了如下的註腳,即“物價在數字上是上升了,貨幣量在數字上是上升了,但什麼影響也沒有,這不算是通脹。”

是有趣的理論——你這個購物狂人(此狂也,從來只逛不買東西)逛超市,見蘋果從一顆三塊升到四塊,因為你從來不買蘋果,如果世上只有你一個消費者,物價上漲了,可是你從來不買此物,所以通脹並沒有發生。

哀我通脹,蘋果從三塊上升到三萬塊都可以被人當作無道!

通脹應該這樣看。請問夠不夠嘆為觀止呢?

通脹且說到這裡,按下不表,本篇主旨不在談經濟學。我想試著用這一套思維思考“抄襲”的問題:

試想世界上有兩個孤島,分別住著一個人兒。兩島相距甚遠,看不見彼此,也沒有交通互通往來。如此,這兩個人發明的任何事物,如有雷同,當純屬巧合,對吧?假如A發明了燈,夜間不用憑著月光讀書;不久後,B也開始憑燈而不憑月讀書了。B不是抄襲A的發明,是巧合。是天意弄人,造了兩個天才於世。

可是,假設兩島距離不太遠,兩岸也有船隻交通往來,B以某些手段竊取了制燈之法,從此兩岸燈火照明。這就是抄襲了,應該受到譴責。可因為沒有專利權,這譴責只限於道義上的譴責,沒有法律可以依循而作出懲處。而因竊取而帶來的燈火璀璨,世界不是多一分美好嗎?

七月二十八號《東方日報》刊出了一篇題為《台詩人揭穿抄襲 陳強華向讀者道歉》的報導。這件事情無關政治、無關民族,也無關國籍,是純粹的文學創作事故。論者要撇清這些無謂的色彩了。我好奇題目為什麼不直接寫《鴻鴻揭穿……》或《台詩人……馬詩人向讀者道歉》,鴻鴻的知名度固然不夠高,大山腳詩人陳強華的名堂尚不是大馬街知巷聞的吧?

陳強華是我的恩師,昔日受教於他門下,學出版,學編輯,學寫作,中學時代做出一些成果。這篇文章不旨在維護什麼,他自己也鄭重道歉了。只是想結合上文之妙論,看看抄襲事件之弔詭而已。

是的,報導說明,抄襲事件是由台灣詩人鴻鴻在臉書(面子書,facebook也)上揭發的,控狀囊括為“抄袭包括他在內的多位中、台著名诗人如夏宇、陈雋弘、林德俊、顾城等人的创作”,感嘆“詩人也可以這樣當,真是嘆為觀止”。

我覺得控狀客觀,感嘆過分!

網站上沒有,可紙本報導旁附上陳詩與鴻詩,對照下只末尾一句有不同。報導可沒有求證鴻詩出自何處,而是直接節錄其發表於臉書上的文字。這是本地華文傳媒的缺憾吧?

要不是有此對照——就算有——未經考證,我不敢斷言老師抄襲。要不是鴻鴻貼文,不一定會發生抄襲事件——儘管老師或許確實抄襲!

是的,不要說什麼“是抄襲就是抄襲”。沒有被發現的,在效果上不是抄襲;和任何大詩人一樣,是頌唱美好詩句。一個人有億萬財產,神偷每天偷他一百,那人至死沒有察覺,也沒有別人察覺,神偷是神偷,不是要被判刑的小偷。他甚至可以是劫富濟貧的英雄。英雄也可以這樣當,你說,嘆不嘆為觀止?

做大學生的我們,功課要上傳到一個叫turn-it-in的系統,說穿了那是照妖鏡,抄襲字句原形畢露。但照妖鏡也有database。做大學生的我們,也知道很多書本上的論文是沒有在database裡的,有者大抄特抄,無人知曉,拿A賺獎學金。高材生也可以這樣當,你說,嘆不嘆為觀止?
老師的抄襲事件,當然不是我們交功課這樣兒戲。那首鴻君指抄襲原作者的詩,曾刊登在《星洲日報》,編輯是一時眼花嗎,讀者呢;詩集付梓前,有人出版社也是有審訂的吧?輕舟駕過萬重山後,撞岸翻覆……這個,才“真是嘆為觀止”的吧!

是棋差一着嗎?我認同林兄韋地的“很肯定地是遲早會被發現的事”,我也認同他說的“作品被抄襲公開發表原創作者當然有公開揭發當事人的權力”。但從那句“詩人也可以這樣當,真是嘆為觀止”,可見鴻君並沒有真的很客觀很就事論事,而是見心肝寶貝強被認賊作父而動氣發火了。其實,詩句要經過那麼多人傳閱,也經過專業編輯審訂,書本印好才由原作者自己揭發,實在有點那個。

我不是要為誰開脫什麼也不是要開罪任何人,而是整件事情的含義深廣。搞文化的,都宜想深一層,看廣一點。

Wednesday, July 10, 2013

記齋戒月首日

查中國文化研究院網站(chiculture.net),赫然發覺,伊斯蘭教有“五功”。此“五功”,如上得學校就要遵守老師規則完成老師功課一般,入教必從,分別為念、禮、齋、課、朝。

“五功”似亦有前後險易輕重緩急之“四分”。念者當首,是日常朗誦的作證詞,證何物也?作證詞曰:“我作證,萬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穆德是安拉的使者。”妙哉先知,雖非萬物之主,亦為萬人所記頌。從當首的“念”跳到包尾的“朝”,它是穆斯林一生人只需做一次甚至一次也做不到的——到麥加朝聖。按網頁說明,“凡有條件的男女穆斯林一生中必須到麥加朝覲”。無條件者固多,“誤”條件而亦趨朝聖者也不在少數。君不見年年“正朝日”皆有人踩人踩死人事故乎?身體力強也是要納入考量的條件之一啊。

位居榜眼的“禮”,有別稱“拜”,為穆斯林每日要面朝麥加(千里之外者只朝某個特定方向)禮拜五次之功,除了跪拜誦經,尚有一系列規則條件,按下不表。另一邊的榜眼“齋”,則是今日開始之齋戒月,為常年功,一年一次,一次一個伊曆月。按網頁說明,“白天除禁飲食、房事外,還需禁行惡事……”且看罪案率有何變化;以日落為限;兒童、孕婦等可豁免齋戒。真辛苦了穆斯林。今聞印尼食肆大部分閉門收檔,營業者亦以布遮門窗,說“以示尊重”,竊以為尊重不示,多此一舉。豈不聞孟子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以布遮店不只阻礙真主安拉勞人心志,也防止了信徒承接大任,劣着也,應廢之。

如果“五功”有先後順序,“課”排第四最好玩。其為法定施捨(此法為教法而非一國之法律也),網頁指“穆斯林視交付「天課」為最能獲得安拉喜悅的「天職」”,而“穆斯林每年要交付 25% 的財產……”喜的是阿拉,苦的不堪言吧?故“課”排第四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