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中國文化研究院網站(chiculture.net),赫然發覺,伊斯蘭教有“五功”。此“五功”,如上得學校就要遵守老師規則完成老師功課一般,入教必從,分別為念、禮、齋、課、朝。
“五功”似亦有前後險易輕重緩急之“四分”。念者當首,是日常朗誦的作證詞,證何物也?作證詞曰:“我作證,萬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穆德是安拉的使者。”妙哉先知,雖非萬物之主,亦為萬人所記頌。從當首的“念”跳到包尾的“朝”,它是穆斯林一生人只需做一次甚至一次也做不到的——到麥加朝聖。按網頁說明,“凡有條件的男女穆斯林一生中必須到麥加朝覲”。無條件者固多,“誤”條件而亦趨朝聖者也不在少數。君不見年年“正朝日”皆有人踩人踩死人事故乎?身體力強也是要納入考量的條件之一啊。
位居榜眼的“禮”,有別稱“拜”,為穆斯林每日要面朝麥加(千里之外者只朝某個特定方向)禮拜五次之功,除了跪拜誦經,尚有一系列規則條件,按下不表。另一邊的榜眼“齋”,則是今日開始之齋戒月,為常年功,一年一次,一次一個伊曆月。按網頁說明,“白天除禁飲食、房事外,還需禁行惡事……”且看罪案率有何變化;以日落為限;兒童、孕婦等可豁免齋戒。真辛苦了穆斯林。今聞印尼食肆大部分閉門收檔,營業者亦以布遮門窗,說“以示尊重”,竊以為尊重不示,多此一舉。豈不聞孟子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以布遮店不只阻礙真主安拉勞人心志,也防止了信徒承接大任,劣着也,應廢之。
如果“五功”有先後順序,“課”排第四最好玩。其為法定施捨(此法為教法而非一國之法律也),網頁指“穆斯林視交付「天課」為最能獲得安拉喜悅的「天職」”,而“穆斯林每年要交付 25% 的財產……”喜的是阿拉,苦的不堪言吧?故“課”排第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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