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 2014

大師指路 價格真理

四、
產權經濟學大師艾智仁(A. Alchian,大陸譯作“阿爾欽”)說過,價格決定什麼,比價格怎樣決定來得重要。從這個角度看競爭,價格就是論勝負的準則。然而,是誰在論勝負呢?

首先,是消費者。一碗麵賣十元,你肯買,麵就是你的,你贏;你不肯,麵不是你的,你輸。遊戲並不到此結束,賣麵的也要論勝負。十元的麵都沒有人肯買,他不降價或是某些因素降不下來,他就等執笠(倒閉)。價格決定的,就是整個經濟的運作。

我們可以理解,店家老闆可以把價錢開得夠低來吸引消費者,是因為他們入貨的成本,進而推想是該物品的生產成本夠低使然。但以此就以為所有成本低廉之物都應該以低價來賣,那就大錯特錯了。

以大眾書局(Popular)為例,它的陸版書的定價很可能是它入貨成本的雙倍。同一本陸版書,我在大陸(Tips:現在可以上淘寶買,學精點!)買,付的是原書封底印有的“定價”打九折,且付的是人民幣;大眾書局的陸版書也是根據封底原有的“定價”來定價,但定的是馬幣!

再以電子產品為例(這個價差比較誇張)。前幾年平板電腦時興,大陸有國產品牌,也有Ipad山寨版。同一款山寨版,在深圳的售價是RMB 500,在馬來西亞賣RM 500。當時的馬兌人匯率,差不多是12。利潤是翻倍。

常識告訴我們,憑著如此可觀的“利潤率”,該是有競爭者蜂擁去分一杯羹才是的。事實卻非如此——在檳城,你只能找到一家書店,而它就是Popular。而賣山寨版Ipad而發達的我沒有聽說過。

以此回看艾智仁的名言,苦苦追尋價格怎樣決定並不重要——你總不能在Popular門前示威,抗議它們牟取暴利。它們更無需登報交代,何以此書售價四十不是二十。因為買書人總是可以選擇不買。而經濟規律告訴我們,若有暴利可謀,謀之者必眾;謀之者眾,價格必然下降,暴利自會消除。事實並非如此。

記得,去買東西,不要老是問價格怎麼決定——為什麼這麼貴或是那麼便宜——而要問自己,這樣東西,我願意出多少錢來購買——定價高過願出之價,不買;定價等於或低過願出之價,買。

循此道理,如果你認為二十元的書就應該以二十元購買,就不要給Popular四十元買那本書。同理,認為Old Town的“食物”(“”是因為光顧食肆並不只是果腹,還有很多其他目的,你想像得到的)不值十塊錢,就不要幫襯它。

小販為什麼不轉型·四之二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