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4, 2014

專心致志出特刊 文風既斷精神安在

二、

以上為學記社成立宏觀之因,如下轉談微觀之人、事、物。學記社的第一任指導老師,是陳強華老師。如上所述,陳強華是日新精神的中流砥柱,《向日葵》由他草創,王德志張瑋栩趙少傑等以上提到的人都是他的學生。我也是他的學生。

2007年他創辦了《日新時代》,以之取代傳統校聞。我那時已開始為《日新時代》採訪、撰稿。2008年,由我們一批學記負責的採訪工作日漸吃重,而學記們各個都有所屬學會,無法致力於文稿的撰寫及刊物的編輯。當時有志於專心致志在出版處大幹一場的幾位同學就聚在了一起,徵得強華老師應允,成立了日新學記社。

學記社成立之初,只有六名成員,分別為馮杏寧、吳安琪、陳泋彤、王婕瑜、葉福炎和我。後來加入的還有陳馨儀、謝忠潤、林佩儀等。學記社主要的工作還在校聞——《日新時代》的編輯。如開篇所述,是先有《日新時代》才有“日新學記社”,而成立了日新學記社之後的《日新時代》是否辦得比之前更好,有待論者評價。

有一點可以肯定:要是沒有學記社的成立,我們不會有時間籌備《日新時代》特刊號——《放學過後》,而這本小小的只有三十二版的刊物,更在2010年為學校贏得了連續第五次的“全國中學生華文刊物觀摩賽”——我們稱為“學海杯”的——總冠軍。
此冠軍之作小而精,在學海杯歷史上應傳為一時佳話吧!

三、

我在2010年畢業,強華老師也在該年離職,日新學記社由新老師李燕菁接手。此後日新學記社的事物我甚少插手,學記社的發展,我知之甚少,所以餘下的篇章該由後之來者補上,我不便多言。我可以補充的,是學記社成立之前學校出版事業的一些發展。

2005年入學,那時不知道陳強華——他九十年代開始在日新獨中教學,後來到韓江學院任教,是2007年才重返日新的。可是,日新獨中的文風並沒有因為他的離職而終止,可以分三點說明——(一)班刊比賽照樣年年舉辦,“向日葵文學獎”照樣吸引得來學生佳作。散文、新詩、小說,發掘了不少能文善寫的學生;(二)校聞由陳逸楓老師主持,她帶領一班小學記打理校聞,輔以黃思聰老師和許志明老師的協助,成果亦可謂井井有條、不過不失;(三)其時身兼學生記者的張恆毅和胡嘉威,在盧榮成老師的傾力支持下,自發創辦了《盜火人》雜誌,可以看為山腳下人文種籽開出的花朵!

上文的要旨,是我們不要誇大任何一個人的影響,如強華老師不在日新的期間,文風依然鼎盛。客觀地看,維持文風以至於那所謂“日新精神”的,不只陳強華一人,還有其他老師的配合,更有校長的大力推動、學校整體辦學方針的導向,最後還要有樂而為之的學生。不可忽略的,當然還有董事會的信任——放手讓能者大幹一場!

近年來日新獨中的人事變動如驚雷電掣——陳強華的離職、教師的奔走、校友的離散、校長的替任——這會不會導致日新精神的沉淪呢?不需辯駁,2012年學海杯的全軍覆沒是反映著山腳下那股文風飄散的明證。文風既散,日新精神能否找到另一個表現的形式,是個疑問。

回校走一圈,心裡會有一個譜:歷史,已告訴我們答案。

日新學記社的來龍去脈·二之二

Thursday, January 23, 2014

學記社重傳承 日新精神塑文風

一、
日新學記社成立於2009年,可是日新的學記(學生記者)並不是2009年後才出現的。學記社創立之初主要的工作是校聞——《日新時代》的編撰,而《日新時代》是在學記社成立以前就創刊的。從以上兩點可見,學記社的宗旨,在於“傳承”,不在於“創新”。
日新學記社要傳承的,是一種精神,我謂之“日新精神”。日新精神的形成經年累月,跨過了一個世紀。其支柱為跨時代的日新獨中上下師生,一些今天還在山腳下任教職。而其中流砥柱者,是一位已經離任的老師,他是陳強華老師。
堅持“學記社”要以“日新”二字入名,原因正是在於日新精神的傳承。“日新精神”之獨特,縱觀全馬獨中,皆無法找到可以比擬的對象。概括言之,日新精神注重的是人文素養:學習待人處事、提升個人修養在先,學業成績為次;育人在先,教書為次。看深一層,是人格塑造在先,論排名先後為次。與大多數學校不同:日新獨中的學生,善者品學兼優;壞極尚懂分寸、尊師重道。
日新精神的存在,營造了不一樣的校園氛圍,而這非一般的校風,促長了鼎盛一時的文風!九十年代,山腳下長出了《向日葵》雙月刊,班刊亦開始盛行。曾經參與這些刊物的同學(我們應該稱為“學長”),後來都有驕人成就,如現已家喻戶曉的平旦漫畫作者王德志、任知名雜誌編輯的張瑋栩、加入過大牌電影製作團隊的盧佛寶和黃麗菁、已經出版三本書的林韋地、為人師表的趙少傑和許志明,等等、等等。想知道他們的中學故事,可以翻看早期的《日新時代》。日新學記社矢志傳承的,就是如上所述的日新精神。
然而,日新精神的形成,是自上而下的。前校長羅紹英懷抱一身教育理想,且慧眼識才、禮賢下士,為山腳下的獨中吸納和栽培了不少師資人才;續任的前校長莊琇鳳由羅前校長一手栽培,兼懷深遠抱負與獨到見解,把日新獨中提升到另一個層次。兩任校長成就的一片沃土,現由陳奇傑校長替耕。
健全的公司制度,是擁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這樣才可以避免利益衝突,所謂agency problem是也。撇開獨中的產權制度不論,自上而下的含義,不只是校長(上)的辦學方針(下);董事會若是插手干預學校行政,所謂的自上而下,就是以董事會為上,學校師生為下了。從莊前校長在任之末到陳奇傑校長續任至今,董事會的干預彰彰明甚。
原則上,這干預可以帶來積極效果,也可能帶來負面影響。公司總裁充其量是董事局的僱員,去留皆由老闆(董事局)話事。總裁保住飯碗的最佳辦法,是盡力滿足董事局成員胃口,所謂maximize shareholders wealth是也。這干預的好壞,我們不能以價值觀去判斷,也不能從意圖去衡量,而是要從其結果作評斷。
辦學不同做生意,更何況我們辦的是與民族命脈一脈相承的獨立中學!?如果我們同意辦學如同做生意,我們就必須接受以上的定義——那是下至目不識丁上至達官貴人都不能接受的辦學準則!

日新學記社的來龍去脈·二之一

Friday, November 15, 2013

天堂與上帝

李偉奕(城大的學長)在其臉書專頁【小李飛刀】上寫了一篇題為《這裡不是天堂》的短文,“小”力批評了馬來西亞社會又要福利又抗拒加稅的矛盾現象。讀後有感,補充如下:

“天堂”這個形容,是要有個萬能的上帝在那裡坐鎮的。

打從獨立那天起,我們的政府就被賦予了充當上帝的寄望。

五十六年過去了,我們看到了什麼呢?

我們看到這一個“上帝”不是萬能的;不是萬能的還能算是上帝嗎?

那層寄望根深柢固,不管它多麼不濟,它還是上帝。

不同的,是大家開始覺得原來這個上帝是可以用另一個上帝來替換的

嗚呼,人是人,政府也是人,人世間沒有上帝。

在人世間寄望上帝的存在,是癡人說夢。

馬來西亞不是天堂,也不在地上,是漂浮在半空中的奇怪的人間。

學長原文轉載:<這裡不是天堂> > https://www.facebook.com/wylee91/posts/306917922782536

常識告訴我,政府的任何支出都要有收入來支持。 而政府的收入,其實就是稅收。
明年度政府財政預算出爐,說要改稅制,因6%消費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能充實國庫,增加政府收入。
換句話說,政府要加稅了。 而加稅,自然是因為錢不夠用,政府的花費開銷越來越多,越來越大,要入不敷出了。
政府花人民的錢,如果物有所值,我們也無話可說。 但歷史告訴我們,政府花錢,永遠是貨不對版; 派錢,也永遠是派的多,人民收到的少。 
金彈銀彈滿天飛,灑滿地,但落入平民百姓袋中的,碎金碎銀而已。
所以二十世紀的經濟學天才M.Friedman(1912-2006)在生時,主張修改憲法,限制政府支出。只為強迫政府少花錢,他費盡心力。 後來見減支不成,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支持減稅,讓政府沒錢; 沒錢,你就不會亂花。
今天政府花錢派錢,人人嫌少嫌不夠,一陣破口大罵。 但政府沒錢,無奈之下,一面減支(津貼少了)一面增稅(消費稅來了),又一陣破口大罵。
大佬,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政府減稅,我們就要下決心支持政府減支。 不想出錢,卻想這個免費,那個低收費,可能嗎? 
那些見政府花錢派錢拍手叫好,見政府增稅又破口大罵的,不是很奇怪嗎?
誒,你以為這裡是天堂啊。

Tuesday, July 30, 2013

關於《爛泥》——也說馬華詩人抄襲事件

華人世界經濟學第一把交椅張五常(Steven  N. S. Cheung)在其《中國的通貨膨脹》中提到他受二十世紀經濟學巨擘佛利民(M. Friedman,不是寫暢銷書那位T. Friedman)對通貨膨脹的定義寫了如下的註腳,即“物價在數字上是上升了,貨幣量在數字上是上升了,但什麼影響也沒有,這不算是通脹。”

是有趣的理論——你這個購物狂人(此狂也,從來只逛不買東西)逛超市,見蘋果從一顆三塊升到四塊,因為你從來不買蘋果,如果世上只有你一個消費者,物價上漲了,可是你從來不買此物,所以通脹並沒有發生。

哀我通脹,蘋果從三塊上升到三萬塊都可以被人當作無道!

通脹應該這樣看。請問夠不夠嘆為觀止呢?

通脹且說到這裡,按下不表,本篇主旨不在談經濟學。我想試著用這一套思維思考“抄襲”的問題:

試想世界上有兩個孤島,分別住著一個人兒。兩島相距甚遠,看不見彼此,也沒有交通互通往來。如此,這兩個人發明的任何事物,如有雷同,當純屬巧合,對吧?假如A發明了燈,夜間不用憑著月光讀書;不久後,B也開始憑燈而不憑月讀書了。B不是抄襲A的發明,是巧合。是天意弄人,造了兩個天才於世。

可是,假設兩島距離不太遠,兩岸也有船隻交通往來,B以某些手段竊取了制燈之法,從此兩岸燈火照明。這就是抄襲了,應該受到譴責。可因為沒有專利權,這譴責只限於道義上的譴責,沒有法律可以依循而作出懲處。而因竊取而帶來的燈火璀璨,世界不是多一分美好嗎?

七月二十八號《東方日報》刊出了一篇題為《台詩人揭穿抄襲 陳強華向讀者道歉》的報導。這件事情無關政治、無關民族,也無關國籍,是純粹的文學創作事故。論者要撇清這些無謂的色彩了。我好奇題目為什麼不直接寫《鴻鴻揭穿……》或《台詩人……馬詩人向讀者道歉》,鴻鴻的知名度固然不夠高,大山腳詩人陳強華的名堂尚不是大馬街知巷聞的吧?

陳強華是我的恩師,昔日受教於他門下,學出版,學編輯,學寫作,中學時代做出一些成果。這篇文章不旨在維護什麼,他自己也鄭重道歉了。只是想結合上文之妙論,看看抄襲事件之弔詭而已。

是的,報導說明,抄襲事件是由台灣詩人鴻鴻在臉書(面子書,facebook也)上揭發的,控狀囊括為“抄袭包括他在內的多位中、台著名诗人如夏宇、陈雋弘、林德俊、顾城等人的创作”,感嘆“詩人也可以這樣當,真是嘆為觀止”。

我覺得控狀客觀,感嘆過分!

網站上沒有,可紙本報導旁附上陳詩與鴻詩,對照下只末尾一句有不同。報導可沒有求證鴻詩出自何處,而是直接節錄其發表於臉書上的文字。這是本地華文傳媒的缺憾吧?

要不是有此對照——就算有——未經考證,我不敢斷言老師抄襲。要不是鴻鴻貼文,不一定會發生抄襲事件——儘管老師或許確實抄襲!

是的,不要說什麼“是抄襲就是抄襲”。沒有被發現的,在效果上不是抄襲;和任何大詩人一樣,是頌唱美好詩句。一個人有億萬財產,神偷每天偷他一百,那人至死沒有察覺,也沒有別人察覺,神偷是神偷,不是要被判刑的小偷。他甚至可以是劫富濟貧的英雄。英雄也可以這樣當,你說,嘆不嘆為觀止?

做大學生的我們,功課要上傳到一個叫turn-it-in的系統,說穿了那是照妖鏡,抄襲字句原形畢露。但照妖鏡也有database。做大學生的我們,也知道很多書本上的論文是沒有在database裡的,有者大抄特抄,無人知曉,拿A賺獎學金。高材生也可以這樣當,你說,嘆不嘆為觀止?
老師的抄襲事件,當然不是我們交功課這樣兒戲。那首鴻君指抄襲原作者的詩,曾刊登在《星洲日報》,編輯是一時眼花嗎,讀者呢;詩集付梓前,有人出版社也是有審訂的吧?輕舟駕過萬重山後,撞岸翻覆……這個,才“真是嘆為觀止”的吧!

是棋差一着嗎?我認同林兄韋地的“很肯定地是遲早會被發現的事”,我也認同他說的“作品被抄襲公開發表原創作者當然有公開揭發當事人的權力”。但從那句“詩人也可以這樣當,真是嘆為觀止”,可見鴻君並沒有真的很客觀很就事論事,而是見心肝寶貝強被認賊作父而動氣發火了。其實,詩句要經過那麼多人傳閱,也經過專業編輯審訂,書本印好才由原作者自己揭發,實在有點那個。

我不是要為誰開脫什麼也不是要開罪任何人,而是整件事情的含義深廣。搞文化的,都宜想深一層,看廣一點。

Wednesday, July 10, 2013

記齋戒月首日

查中國文化研究院網站(chiculture.net),赫然發覺,伊斯蘭教有“五功”。此“五功”,如上得學校就要遵守老師規則完成老師功課一般,入教必從,分別為念、禮、齋、課、朝。

“五功”似亦有前後險易輕重緩急之“四分”。念者當首,是日常朗誦的作證詞,證何物也?作證詞曰:“我作證,萬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穆德是安拉的使者。”妙哉先知,雖非萬物之主,亦為萬人所記頌。從當首的“念”跳到包尾的“朝”,它是穆斯林一生人只需做一次甚至一次也做不到的——到麥加朝聖。按網頁說明,“凡有條件的男女穆斯林一生中必須到麥加朝覲”。無條件者固多,“誤”條件而亦趨朝聖者也不在少數。君不見年年“正朝日”皆有人踩人踩死人事故乎?身體力強也是要納入考量的條件之一啊。

位居榜眼的“禮”,有別稱“拜”,為穆斯林每日要面朝麥加(千里之外者只朝某個特定方向)禮拜五次之功,除了跪拜誦經,尚有一系列規則條件,按下不表。另一邊的榜眼“齋”,則是今日開始之齋戒月,為常年功,一年一次,一次一個伊曆月。按網頁說明,“白天除禁飲食、房事外,還需禁行惡事……”且看罪案率有何變化;以日落為限;兒童、孕婦等可豁免齋戒。真辛苦了穆斯林。今聞印尼食肆大部分閉門收檔,營業者亦以布遮門窗,說“以示尊重”,竊以為尊重不示,多此一舉。豈不聞孟子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以布遮店不只阻礙真主安拉勞人心志,也防止了信徒承接大任,劣着也,應廢之。

如果“五功”有先後順序,“課”排第四最好玩。其為法定施捨(此法為教法而非一國之法律也),網頁指“穆斯林視交付「天課」為最能獲得安拉喜悅的「天職」”,而“穆斯林每年要交付 25% 的財產……”喜的是阿拉,苦的不堪言吧?故“課”排第四耳。

Saturday, September 1, 2012

抽象的體育精神

不小心看到城大學長一篇文,覺得有趣,亦和我想法相契合,推一推,也想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雖然有點遲,但恰巧事隔一個月,倒也可以立個一周月紀念文的名目。

學長文鏈接:竇娥不冤, 女雙冤

體育精神很抽象,沒有深入研究,但我想,在“制定規則”的人眼裡,“體育精神”的假設裡肯定是有一條所謂的“不放水”。既如此,放水的球員們就是違反規則了。

這樣說的話,球員是犯規的,但錯的,還是羽聯。

因為,誰說體育精神一定要包含那“不放水”呢?

我總是想不到古人退避三舍的智慧為什麼值得歌頌,而不斷被比喻成打戰的運動賽就不讓人使出詐敗絕技。

然後我繼續想,一個運動為什麼會吸引人參賽,為什麼參賽者會盡力,使得比賽有看頭。那是因為體育精神裡,還有一條爭取金牌、爭取榮耀的假設。

此假設(或定義)的存在,並不包含說爭取金牌是要全力以赴,死也要贏;爭取榮耀可以不擇手段,鬥武力之餘還是考驗智力的競技。

這樣是說,這兩條框限“體育精神”的假設是矛盾的。球員要奪標,必然使出渾身解數,並且在必要時放輸,問題何在?

所以說,球員不懂有沒有犯規,但錯的,是羽聯。

羽聯算是什麼咖?女雙冤啊,還要面對千夫所指,在搞不懂什麼是“體育精神”時就拿來罵人,好比不知道槍是什麼就對著人開,雖還算是誤殺,但亦難逃罪責啊。

Thursday, June 9, 2011

贸消部 vs. 面子书

Facebook差不多半年前就推出一项新的功能,就是照片自动辨识人物系统。我想大家都应该明白这是个怎样的系统,但还是要随便介绍两句,那就是当我们upload照片后,fb会自动搜寻到人的面孔,然后自动tag人,于是可以省下我们这种懒人要一个一个tag人的时间。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在本周三也推介了他们的新网站。据说通过这个新网站,我们这些懒懒的消费人可以“一键式”地比较各商场的物价。例如,我想买黑人牙膏,可以通过这个网站,比较美好和tesco的价钱,不用特地两间商场来回跑。乍听下,实在很能满足新时代懒人的需求。

网站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和部长互动的聊天室。周三推介以后,就发生了这件事:“贸消部长:一站式消费网站 网民有备而来攻击

无独有偶,今天的新闻报报看里也报道了这样的事件:“自動認樣功能涉侵私隱‧面子書道歉

我想,对于这项功能,我们这种落后国家的懒人,一定大叫惊叹技术先进,哪有空要求什么道歉的。但,fb不但道了歉,承认了自己通知不足的失误,还提出了关闭此项功能的看法,让全世界5亿的用户几乎都感到fb的周到和体贴。

看到这里,你也知道我要做什么了吧?

从供应者的角度来说,fb和贸消部都是在提供服务,他们开设网站,让用户享用一切他们所提供的便利,所以所有登录者都应该被视为消费者。那理所当然,接理投诉是必要,以及必须做,来确保消费者对他们充满信心,继而继续消费。

从一个角度说,供应者的体贴和周到可以视为毒药,他吸引你消费更多,或吸引更多人来消费,以谋利。但,这就是所谓市场。这么说来,贸消部应该是和反毒组织联手,在赶走他的消费人以免染上毒瘾了吧?

从商业学的课本上也看得到,身为消费者,我们拥有各项权利,包括投诉与发表意见甚至批评的权利。而贸消部的最大职责,就是捍卫消费者的权利得到保障。现在连贸消部也把事情颠倒来看,难怪国内奸商当道。

Customer is always right。身为全国的贸消部长,他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而是,他根本不把全国的子民当作他的消费者。在马来西亚每一个官员心中,他们才是主子,我们只有服从,少给他多嘴。例如,家里的kakak,从没有在爸妈面前指指点点的份吧。他们开设网站,就如同送kakak一件衣服,你不要?我收回。

而我们,一直就是一群误认为他们是我们的公仆的蠢人。为了生存,为了不让我们伟大的破天荒的聊天室关闭,我们做kakak的,要给他们听话啊!